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快速、准确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实时更新的要求,现编制《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公管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公管办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本单位及交易中心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在履行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市公管办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本单位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公管办“平公管办发”“平公管办函”;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平政公开办发”“平政公开办函”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资源交易”“平资源交易函”等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本单位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

3.本单位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职能职责、科室职责、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

4.本单位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决策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信息;

5.非涉密的本单位负责人有关活动、讲话材料;

6.非涉密的本单位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会议内容;

7.本单位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事任免、招考招聘信息;

8.本单位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预算、决算;

9.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房建工程、市政工程、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政府阳光采购等方面的公告公示、中标结果等与市场主体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1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形式:

1.“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网站

(网址:http://ggb.pingliang.gov.cn/);

2.“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网址:http://www.plsggzyjy.cn/f);

3.“平凉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

4.“平凉V政务”微信视频号、抖音号、快手号。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前往市公管办综合科(平凉市崆峒区定北路鸿远大厦市区政务服务中心5层;邮编744000;办公电话:8298560)查阅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市公管办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通过各自政府网站、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微信公众号、政务新媒体以及报刊、广播、电视和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平台)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综合科。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3—8298560

传真号码:0933—8293522

通讯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定北路鸿远大厦市区政务服务中心5层(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综合科)

邮政编码:744000

2.申请方式

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栏目中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市公管办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等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本单位综合科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按程序报经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具体收费办法参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平凉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综合科

办公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定北路鸿远大厦市区政务服务中心5层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3—8298560

传真号码:0933—8293522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公民).doc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法人).doc

          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文书示范文本.doc